【摘要】灯具能源之星标准 最近,美国环保署EPA灯泡V2发表.1批准规格、新发行能源之星批准规格2.1的正式生效日、即V2。版本0的有效期是2017年10月1日。截至2017年10月1日,能源之星产品认证可参考2.0版本进行申请。新发布的能源之星批准规范2.1版本和现有的2.0版本有以下主要变化:一个是V2.一个版本删除了不必要的定义,增加了灯丝灯的定义,在抽样测试中同一系列的任一个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情况下这一系列的所有产品......
最近,美国环保署EPA灯泡V2发表.1批准规格、新发行能源之星批准规格2.1的正式生效日、即V2。版本0的有效期是2017年10月1日。截至2017年10月1日,能源之星产品认证可参考2.0版本进行申请。
新发布的能源之星批准规范2.1版本和现有的2.0版本有以下主要变化:一个是V2.一个版本删除了不必要的定义,增加了灯丝灯的定义,在抽样测试中同一系列的任一个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情况下这一系列的所有产品都被规定为样品测试失败。第二,为了明确规定同一系列的型号的特定差异,需要增加尺寸测量。第三个是V2。1替代功率明确规定不存在于市场的白炽灯泡或卤素灯的功率。2.0版本的25deg也删除了。C plusmn;1 deg;C的室温老化试验温度条件,新的室温老化试验温度请参照相应的老化试验标准。第四,修改所有固态照明灯的标称寿命的最小值为1500H。待机电力测试、闪光灯测试、噪音测试等章节与V2.0版本相比,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和调整。
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由美国环保署主导的志愿者能源节约计划。现在,世界上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推进能源之星计划是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这些国家和地区能源之星具有非常高的市场认可度,美国市场能源之星的市场认可度达到85%。该计划目前包括能源效率产品认证、节能家庭计划、能源效率新家计划、建筑和工厂能源效率计划。其中,能源效率产品的认证最早从电子产品开始,逐渐扩展到家电、照明设备、建筑产品等。目前,涵盖电子、家电、照明器具、电风扇、办公设备、冷气暖气设备、水加热器、建筑产品等8种产品,有近40种产品。
照明产品认证是能源之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范围用于一般照明的固体照明产品,包括具有显著照明功能的装饰类产品,适用于商业领域的产品和住宅类产品。其中V1.1标准于2009年2月1日正式生效,2017年1月标准V2.0取代原来的V1。1标准于6月EPA发布了能源之星灯泡V2。这次的更新规定取得了V2,0标准认证的产品不需要再认证。
照明产品一直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占有重要地位。以宁波地区为例,从2017年1月到5月,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等出口94.1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加2.1%。其中美国是中国照明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这次美国能源之星灯泡V2.1标准的发布,对范围内照明产品的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出口企业:一是及时了解美国能源之星照明产品认证规范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加强标准更新信息的学习,关注美国官方网站的最新动向,善于利用国内政府和各机构的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有关地区和国家的信息,同时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确保产品从产品设计到原料供应、组装生产、包装信息等环节,符合能源之星新版认可法规。第二,事先按照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评价,在原辅料供应商的选择上要慎重,新产品、新原料必须委托专业检查机构对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进行特别检查,避免不必要的后续纠纷和损失。第三,认真研究国外各种通报召回的产品及其质量问题,举一反三,抓住正确要求能源效率的关键环节,盲目追求低价效果,提高产品对能源效率的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