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道路照明规范、标准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照明的城市道路的照明方式如下。1、高低臂灯(高臂照明道路侧/底臂照明人行道)2、庭院的灯光直接安装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与道路主道之间的绿化带或对面。以上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点灯方式都必须满足步行者和非汽车使用的道路的照明基准值,符合表1-1的规定,眩光界限值必须符合表1-2的规定。表1-1: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基准值公路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av(lx)维持值路面最小照度Eh,m......
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照明的城市道路的照明方式如下。
1、高低臂灯(高臂照明道路侧/底臂照明人行道)
2、庭院的灯光直接安装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与道路主道之间的绿化带或对面。
以上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点灯方式都必须满足步行者和非汽车使用的道路的照明基准值,符合表1-1的规定,眩光界限值必须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1: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基准值
公路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av(lx)
维持值路面最小照度
Eh,min(lx)
最小维持垂直照度
Ev,min(lx)
维持值最小半柱面照度
Esc,min(lx)
维持值1商业步行街;市中心和商业区的通行量高的道路。汽车和行人混合使用,连接到城市机动车道路的居住区出入道路1532流量高的道路10233流量中等的道路7.51.5.5流量低的道路5.1.5注:最小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都位于距离道路中心线上的路面1.5m的高度。最小
垂直照度需要通过该点计算或测定与路轴垂直的平面上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
表1-2: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灰度界限值
等级最大光强度Imax(cd/100lm)≥70°≥80°≥90°gt;95° 1 500 100 10 <1 2 --- 100 20 --- 3 ---
150
30-4-20050---注:在桌子上,照明器具被安装后,在向下垂直轴上形成了规定角度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2、机动车道设置在一侧或两侧,机动车道除了与实体没有分割机动车道以外的照明必须执行机动车道的照明基准。机动车道从实体分离出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优选为相邻机动车道的照度值的1/2。但是,不能比相邻人行道(如果有的话)的照度小。
3、机动车道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照明,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混用时,最好采用人行道照明基准,机动车道满足道路照明的环境比要求。人行道设置为非机动车道时,人行道的平均亮度最好是相邻非机动车道的1/2。同时,人行道照明必须执行本标准第3.5.1条的规定。如果两个条件分别决定的基准值不一致,请选择较高的基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