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规范、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住宅区也随之建立。住宅区的道路照明作为住宅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如何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使小区路灯的设计安全、美观、节能是不容忽视的课题。园区灯一般高度为2.5-6米,园林灯风格各异,主要根据园区风格选择园林灯种类。同时,住宅区的庭园灯的主要功能是照明或装饰。单头花园灯的照明通常采用150瓦的钠灯或100瓦的节能或50WL......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住宅区也随之建立。住宅区的道路照明作为住宅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如何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使小区路灯的设计安全、美观、节能是不容忽视的课题。
园区灯一般高度为2.5-6米,园林灯风格各异,主要根据园区风格选择园林灯种类。同时,住宅区的庭园灯的主要功能是照明或装饰。单头花园灯的照明通常采用150瓦的钠灯或100瓦的节能或50WLED路灯。作为装饰,可以采用65W的采暖节能灯或15WLED球泡灯。
根据小区道路的宽度、道路的照度选择不同庭院的头部,各照明器具的设计不同,配光曲线的特性也不同。小区路灯可以选择四米-5米。路灯的间隔可以选择10-15米。
根据国家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居住区的道路照明基准规范,如下所示。
1、居民区人行道照明水平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要求。
2、居民区人行道灯具安装高度不得小于3.5m。不能把裸灯设置在视平线上。
3、居住区人车混行路照明应分为两类,与城市公路相连的居住区道路应按照公路要求提供照明,兼顾行人的交通需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要求。居民区内各建筑的道路应按照人行道要求提供照明,兼顾汽车交通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的要求。
居住区及其附近道路的照明合理选择灯的位置、光源、照明器具及照明方式,居住建筑窗的室外表面产生的垂直面对照度和照明器具向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容许值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相关规定应根据需要对灯具采取相应的遮光措施。
注意:
3.5.1本条主要规定行人和非机动车所使用的道路的照明基准值。在制定本条规定时,重点参考了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北美照明工程学会IESNA、日本、德国、英国等国家和国家组织的照明基准和技术文件。
与2006版基准相比,本次修订中适当调整了各级人行道的照明基准,但其中路面照度标准值下降,最高亮度仅从20lx降低到15lx,最低亮度仍维持在5lx。考虑到金属卤化物灯、小型荧光灯、发光二级管等白光光源在这样的道路上被越来越多地使用,由于人行道的照度较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表明,与高压钠灯相比,白光的发色性更高,更容易区分细节。这一点出现在英国的《道路照明设计标准》BS5489-2013中。基于这样的想法,本次编制时对国内道路和交通状况进行了反复调查分析,结果发现现在人行道照明的平均值一般较低,达到本标准提出的数值的照明设计道路,为了完全满足步行者的需求,本次修订进行了这样的调整。关于垂直照度的规定,基本上维持了与原标准相当的水准,考虑到若干数值的上升,垂直照度考虑到步行者的身体安全和环境观察的必要性,在我国城市道路的步行者流量比较大,交通构成比较复杂,基于对国内部分城市的调查结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等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这样的规定。本次修订中新增的半柱面照度评价指标是满足步行者面部识别条件的照明指标,在保障步行者身体安全方面非常重要,垂直照度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半柱面照度是更适当的指标关于半柱面照度的数值参考了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英国等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
这次的修正中,增加了限制晃眼的内容要件,人行道照明的效果评价更加全面,保证了行人舒适和安全。而且,二次发光管光源多用于人行道照明,其表面的高亮度容易引起眩晕干涉,因此需要增大眩晕限制的要求。通过限制高角度光的强度来限制晃眼是国际照明委员会CIE以及在很多国家采用的方法,其中数值的规定也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技术文件等资料。